房租抵扣个税,吃瓜群众舆论已经从“房东恐吓”不许填报自己信息,反转到“随便填写”相关扣除信息(如:受雇信息、员工信息、房东信息):
1.各税务机关说,他们很难掌握房东信息,也没收到要加强征收力度的通知。
2.个税app使用人说,自己“被申报成雇员”,还可能“被申报成房东”“随意填个房东”·······
“随便填写”说明了几个问题:
1.税务机关其实并没有做好个税app的各项准备。1)从这次国地税机构改革来看,国地税合并后并未对个人税收业务安排专项管理力量。范冰冰引发的个税事件实质上并未引发税务机构改革层面的重视。2)个税app后台比对功能尚未知。
2.个税app并未刻意准备去防范以前征管延续来的“虚假填报”弊病。
3.税务机关可能默认“不予置评”这样一个“随意填写”的“虚假填报”操作。因为个税app本质上跟以前的网络申报是一样的,仅是它的涉及面更广、功能更专一。税务机关并未强求做到更好。
从宏观上来说,从“房东恐吓”到“随便填写”的反转,还是一个减负的问题:
最开始,人大代表大会时段,就已经纷传“个税起征点上调至一万”等等。但这个步子太大。税务机关出于几个原因不敢提:1.上调太多,怕税收减少较多。2.上调涉及税负面太广,把握不准。3.步子太大,从官僚管理角度,趋于保守,求稳不求快。
而现在是月扣除5000,但添加了适用不同个体的不同扣除情况。各群体估算一下,六项专项扣除一般也能再扣除5000左右(大病医疗另算),从而统算下来,基本达到了10000元的起征点效果。从经济学角度,这样征税更能根据“偏好、禀赋”征税,拔毛能拔得更舒服。
反过来看,从效果或“社会学”来说,就是不敢直接提起征点,冲击太大,但还是给你提。所以,即便你“错误”填报,还在可承受范围内,也就睁一眼闭一眼。
只是这样“不干脆、不直接”的做法,社会风险、执法风险并未消化,偷税漏税“原罪”仍遗留下去,法律与社会渐行渐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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